Article 29

In force

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