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城镇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二)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可视监控设备等;

(三)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巡查;

(四)负责充电设施的维护检修,及时消除设施故障和火灾隐患,保证充电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五)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引导电动车规范充电;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