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房屋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指导工作。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及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占用绿地、移栽树木等进行协调管理。
规划、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城市管理执法、应急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工作。
供水、排水、电力、热力、燃气、通信、广播电视等相关管线单位,应当根据产权归属做好加装电梯管线迁改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