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Chapter 3 保护措施Article 20In force历史文化街区应当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内,除确需建造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两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七米。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十米。Local Regulations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25Article 1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