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餐厨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依法颁发服务许可证并签订餐厨垃圾经营协议后向社会公布。

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