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并按照规定时限告知处理结果。
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农贸市场显著位置公布投诉方式,建立投诉受理台账,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市场开办者可以组织双方协商,促成和解。协商不成的,引导争议双方向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投诉。
Local Regulations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