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存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红色文化遗存中涉及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档案管理等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