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存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红色文化遗存属于文物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