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应当向选举他的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接受其辞职,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公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应当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应当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接受其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