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Chapter 3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Article 28In force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根据安排,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在本市跨原选举单位开展专题调研。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5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