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依法设立的专业性商事调解组织,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商事调解。

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将章程、调解规则、调解员名册、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

鼓励在贸易、投资、金融、工程建设、技术转让、数据流通、知识产权、海事等领域设立专业性商事调解组织,培育商事调解服务品牌,开展国际商事调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