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低空经济发展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本市低空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机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解决职权范围内的低空经济发展问题,依托省人民政府、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建立的三方协同管理机制,推动解决低空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产业支持政策,建立促进低空经济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有序推动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应用推广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