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市、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指导、提升和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行政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等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公共服务管理需要,按照规定将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分类移交、办结出件;跟踪协调、督促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审批;协助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