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一)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本行业工资调整幅度;

(三)本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五)本行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待遇;

(六)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七)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