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变更的。

(二)更换电动机的。

(三)改变车身颜色的。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联系方式、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