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燃气经营者应当畅通燃气用户咨询、投诉服务渠道,全天二十四小时受理燃气用户燃气故障报修,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按照其承诺的时限或者与燃气用户约定的时间派人到现场维修。
对燃气泄漏的报修,燃气经营者必须立即告知燃气用户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同时派人入户抢修;无法入户的,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应当配合依法实施入户抢修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阻挠。情况紧急无法采取应急措施的,燃气经营者必须立即报告燃气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相关部门应当立即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可控。
Local Regulations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