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