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区(县)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自治区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与辖区消防救援站的联合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消防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