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中的各类突发情况。

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应当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向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