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依法处理有关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举报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行为,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