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但是可能损害国家安全或者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