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升级改造集体物业,或者购置、置换、建设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种养殖场等经营性物业资产,增加集体物业增值收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予支持、协调和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