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决定缩小占用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缩小、缩短或者停止占用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