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产研院理事会,作为省产研院重要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机构。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其他理事组成,理事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