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绣花式城市治理规定
- Issuing authority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October 12, 2024
- In force from
- November 1, 2024
- Articles
- 13 articles
(2024年8月30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本规定所称绣花式城市治理,是指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环境等领域和环节,落实精细化治理的理念和要求,精准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城市品质和人民生活品质综合提升。
推进绣花式城市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计划年度化、任务清单化、落实责任化、监督制度化、奖惩公开化。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绣花式城市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市人民政府安排的治理任务,指导、协调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绣花式城市治理工作,并对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政府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工作分工,做好绣花式城市治理相关工作,提升为民办实事的质效。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共服务管理需要,做好绣花式城市治理相关工作,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绣花式城市治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村民、居民等参与相关城市精细治理活动,推动民生微实事的协同联动办理。
发展改革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负责汇集选定各相关单位提出的年度精细治理任务,统筹制定本级人民政府绣花式城市治理年度计划。绣花式城市治理年度计划应当包括存在问题、治理任务、治理目标、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并附具体的治理任务清单。年度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确定的民生微实事应当按层级列入治理任务清单。
(一)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政府门户网站、穗好办移动应用程序、羊城先锋平台;
(三)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
(四)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工作室;
(五)其他方式。
政府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网络、座谈会、问卷调查、调研走访等形式,听取归纳群众意见,重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业协会、辖区居民和村民等征集任务建议,结合民生微实事,经充分论证后,研究确定治理任务。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服务管理对象广泛征集任务建议,结合业务特点,研究确定治理任务。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计划和下达的治理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区的年度计划,并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任务分解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计划和下达的治理任务,结合实际于每年二月底前制定完成本部门的治理任务清单。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所在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计划和下达的治理任务,结合实际于每年二月底前制定完成本单位的治理任务清单。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治理任务,在公共服务管理职能范围内于每年二月底前制定完成本单位的治理任务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实施年度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任务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工作进度、完成时限,并应当对治理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因客观原因确需对工作进度、完成时限作出延期调整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并报告。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将公众临时反映的城市治理突出问题或者其他突发性事项确定为即时性精细治理任务,做到即时出现即时治理。
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处理,并反馈研究处理情况。未按规定研究处理、反馈研究处理情况的,公众可以通过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其他渠道投诉、举报。
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绣花式城市治理任务清单应当报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检查任务清单的落实。
街道办事处制定的绣花式城市治理任务清单应当报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交办清单,每年组织听取街道办事处关于绣花式城市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听取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时,可以要求政府工作部门将绣花式城市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报告的一项内容。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前,应当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人大主席团成员、人大代表广泛听取公众对绣花式城市治理工作和民生实事、微实事办理情况的意见。满意度测评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