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绣花式城市治理及其相关活动。
本规定所称绣花式城市治理,是指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环境等领域和环节,落实精细化治理的理念和要求,精准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城市品质和人民生活品质综合提升。
推进绣花式城市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计划年度化、任务清单化、落实责任化、监督制度化、奖惩公开化。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