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培育和发展专利服务机构,加强对专利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鼓励和支持专利服务机构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和个人提供专利法律咨询、质押融资等专业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