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工会职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约定安排其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