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所在单位支付,不得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