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入住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测评,制订分级照护服务计划,并根据老年人的身心变化动态调整。分级照护服务计划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并作为服务及收费的依据,在服务合同中予以载明。

养老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老年人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并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评价与改进、安全教育等方式,建立服务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