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尊重、运用和保护专利的意识。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专利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