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和管理方式,提高规划实施效能。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智库、专家等在规划编制、论证、实施、评估过程中的辅助支持作用。

省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规划编制标准规范、技术规程。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