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推进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