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南湖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南湖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二)南湖核心区域和西南湖区域的具体范围;
(三)南湖资源评价和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四)南湖水域生态的保护方案;
(五)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业遗产、古树名木名录及其保护要求;
(六)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措施;
(七)基础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八)南湖发展的区块功能和业态布局。
Local Regulations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