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文身服务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或者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未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紧急救治情况下无法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文身服务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或者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医疗美容机构未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