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下列重大事项应当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情况;

(二)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备案的其他重大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