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制定机关未按照书面审查意见或者处理计划对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以依法提出下列建议、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一)确认有关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制定机关限期修改或者废止;
(二)要求制定机关自行修改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要求制定机关进行清理;
(三)依法予以撤销。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