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全社会倡导下列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一)节约用餐,合理点餐,餐后打包;

(二)低碳生活,节约水、电、燃气、热能等资源,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避免或者减少使用一次性制品;

(三)绿色出行,优先选择乘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非机动车出行;

(四)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五)崇尚科学,抵制愚昧迷信及其他低俗活动;

(六)其他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