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合作、合资勘查矿产资源的,探矿权的归属及探矿权申请人由合同约定。政府出资勘查矿产资源的,政府委托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

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依法取得的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