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申请探矿权时,除应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范围内矿权设置情况的说明材料;

(二)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