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村(居)民有权享有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的相关服务,有权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应当遵守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