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转化应用。

Local Regulations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