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对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颁发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