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部门和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