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Chapter 2 建筑垃圾排放Article 11In force房屋装饰装修实行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住宅小区的管理责任人是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人;没有物业服务人的,由住宅小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本单位是管理责任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以及其他场所,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Local Regulations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