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志成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科学类成果等的评奖。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