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政务服务场所应当设置综合办事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机制。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外,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拒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拒收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纠正。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