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设若干名召集人,轮流主持会议。

分组名单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拟订,报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审定,并定期调整。

分组会议审议过程中有重大意见分歧或者其他重要情况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向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