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按时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并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议举行前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向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书面请假。

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能出席全体会议、联组会议的,应当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向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请假;不能出席分组会议的,应当向分组会议召集人请假。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和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在《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