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加强对未进入城镇供水管网,采取联村、单村或者单户等形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护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定期监测水源水质,并做好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